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明确规定,当同一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签订并各自持有一份时,各方应就其所持有的那份凭证全额缴纳印花税。这意味着,在合同中具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负有纳税义务,均需按照合同金额足额贴花。
因此,仅由合同一方贴足印花并不意味着该方已完全履行了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