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减免流转税,所得税还交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企业所获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了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需要归还本金的部分,其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

具体来说,本条所指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企业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获得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种财政专项资金。这还涵盖了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以及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而所谓的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作为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金,并按相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的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应当并入收入总额,以计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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