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售后回租业务哪些环节要缴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第四项,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税务处理有了明确规定。该规定指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本质上是通过租赁物品来实现资金借贷的一种方式,这实际上相当于一种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贷款。因此,当涉及到融资租赁合同时,应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总租金金额,暂时按照“借款合同”的标准进行计税和贴花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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