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