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第七条,合同一经签订即需贴花并完成纳税手续。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最终履行或能否按时履行,均须按规定执行贴花程序。这是因为印花税是针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既是一种凭证税也是行为税。一旦应税凭证成立,即意味着产生了应税行为,纳税人应根据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