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以下类型的凭证需要缴纳印花税:
1、涉及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以及技术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财政部确定征收的其他凭证。
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的规定,印花税仅对税目税率表中所列的凭证以及由财政部确定的其他应税凭证进行征税。
据此规定,旅游合同并不包含在上述列举的应税凭证范围内,因此,旅游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