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队取得应税收入征管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466号)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是指军队单位在业务往来结算、价拨装备、被装、物资、器材以及提供服务等非经营性经济活动中开具的收款凭证。因此,如果取得的是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那么这部分收入可以在税前进行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