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所有发票的开具必须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除了中文之外,还可以选择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进行填写。
这意味着,当单位收到销售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确认该发票是以中文形式开具的,并且内容也需用中文填写。如果发票不是用中文书写的,单位有权拒绝接收这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