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营改增后,酒店餐饮服务被纳入生活性服务业范畴,需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缴纳增值税。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适用的税率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缴纳。
除此之外,酒店餐饮业还需承担一系列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费共同构成了酒店餐饮企业的综合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