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的征收区域覆盖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工矿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第二条对城市及建制镇的征税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具体来说,城市的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以及市辖县的县城,但不包括农村地区。而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仅限于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并不包括其下辖的行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