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跨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如果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若受票方已经对发票进行了认证抵扣,那么该原始单据仍然由受票方保留入账,并同时开具红字信息表。
2、反之,若受票方尚未对发票进行认证抵扣,则可以将该发票退回给开票方,由开票方负责开具红字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