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账和明细账怎么平行登记呢?

当企业销售商品但未收到款项时,其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记录应收账款的增加。

借方:应收账款—某某单位。

其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接着,记录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变化。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此外,需要对“应收账款—某某单位”进行明细账的登记,增加其借方金额。

最后,还需在总账科目中增加“应收账款”的借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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