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款业务核算流程
以行政事业单位罚没款的代收为例,阐述代收款业务的处理步骤。
一、营业网点操作流程
1. 受罚者使用转账支票或现金支付罚款。
2. 经办人员根据罚款通知收取款项,并开具代收罚款收据,按规定时限上缴款项。会计分录如下:
借:单位活期存款——××户(或现金、存放**银行准备金)
贷:其他应付款——待划转代收罚款户
3. 上缴罚款时,填写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和内部往来划收款报单,作为借贷记账凭证进行划款。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待划转代收罚款户
贷:支行辖内往来——××往来单位户
二、管辖行(代缴行)处理
直接代收的罚款及营业网点上缴的罚款计入“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
代收罚款上缴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代报解罚款收入——××户
贷:存放**银行准备金(或××科目)
定期与财政部门结算代收款手续费。
三、代扣款业务处理
以代发工资为例,介绍代扣业务的核算流程。
营业网点受客户委托代发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借:单位活期存款——××单位户
贷:支行辖内往来——××往来单位户
在规定的发工资日,将款项划入员工个人储蓄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支行辖内往来——××往来单位户
贷:活期储蓄存款——××人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