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指出,任何需要领取发票的单位与个人,必须携带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印模,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领购方的
经营范围和规模,主管税务机关将决定其可以领取的发票种类、数量及方式,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发票领购簿。在领取发票时,单位和个人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的使用情况,同时税务机关也有责任按规定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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