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为啥不算销售?

对于外购的货物,如果将其视为销售处理,则其计税基础可以参照购买价格,并扣除相关的进项税后,实际增值税负仍然是零。为了简化处理,可以直接进行进项税转出;

而对于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由于已经包含了人工和辅料等成本,因此需要统一按照销售处理,以实现税负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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