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条件包括:
1、从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开始,连续6个月存在增量留抵税额,并且第6个月的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将退税主体限定在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3、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36个月内不能有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4、不能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2019年4月1日以后没有享受过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或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才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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