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付的账款应该怎么处理?


当企业面临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时,这些款项应被转入营业外收入。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分收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必须并入企业的总收入中,按照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无论是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都被视为收入总额。这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和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具体涵盖了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如果企业存在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这些款项应当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中,并据此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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