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当其月销售额超过30万元时,在填写税务申报表主表的收入行次时,应按照实际金额进行填报。这包括税控设备开具的金额等。从2021年4月1日起,如果月收入低于15万元或季度收入低于45万元,则可以将这些金额填入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行次。值得注意的是,免税额已经从每月10万元提高到了每月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