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没盖专用章能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 按照号码顺序填开。

2. 填写项目齐全。

3. 内容真实。

4. 字迹清楚。

5. 全部联次一次打印。

6. 内容完全一致。

7. 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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