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或少缴增值税,会计怎么处理?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负责记录一般纳税人在月度结算时,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的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已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之前月份未缴纳的增值税额。

1. 每月结束时,需要将当月应交但尚未交纳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移到“未交增值税”科目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同样在月末,如果存在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也需要将其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移到“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 对于当月支付的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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