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能分期确认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企业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股权、债权等)的转让收益,债务重组带来的收益,接受捐赠产生的收入,以及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收入等,无论这些收入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了有特殊规定外,都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内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收到的赠与收入不能分期进行确认。这一规定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及时性,有助于规范企业的财务行为,同时也保证了国家税收政策的严格执行。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