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在补缴土地增值税时,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按照规定预先缴纳了土地增值税,并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清算补缴的,将不会加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