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要求:
企业需按月或按季度进行预缴企业所得税。具体而言,企业在每个月份或季度结束之日起的十五天内,必须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完成预缴税款的缴纳。此外,在年度终了之后的五个月内,企业还需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汇算清缴,确保应缴和应退的税款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