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并不属于税金及附加的范畴。自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以来,“营业税金及附加”这一科目的名称已经更改为“税金及附加”。此科目专门用于核算企业在进行日常经营活动时所需要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