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款无需缴纳所得税。根据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获取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了属于国家投资和要求归还本金的情况外,都应计入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这里所说的财政性资金,指的是企业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获得的资金补助、补贴、贷款贴息等各类专项财政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以及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获得的出口退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