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认证过期了,该怎么处理?

现阶段,增值税发票的认证期限已被取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设置认证确认、稽核比对和申报抵扣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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