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明确区分两类商品,并分别计算销售额。如果无法清晰划分或不能分别核算,在生产环节销售的,将按照较高的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则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当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时,应按销售额的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