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在进行托收结算时,根据是否附有商业货运单据,将托收方式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形式。
光票托收是一种仅开具汇票而不附带任何商业货运单据的托收方式,委托人通过银行来收取款项。即便在汇票托收过程中附加了发票、垫款清单等非完整货运单据,也仍归类为光票托收。这种方式主要应用于收取小额款项,如货款尾数、代垫费用、佣金、样品费、索赔款等。
相比之下,跟单托收则要求委托人开立跟单汇票,并将整套货运单据一并交给银行,委托其收取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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