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者在获取中国境内利润时,必须遵循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
1. 对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如果其所得与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根据税法规定,可以享受20%和15%两档优惠税率。
2. 非居民企业若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其取得的所得与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则可按照10%的优惠税率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3. 此外,对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情况,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