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企业从业人数的确定应依据全年各季度的平均值来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首先,每个季度的平均数是通过季初值与季末值相加后除以二得到的;然后,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则是将所有季度平均值相加后再除以四得出的结果。对于那些在年度中开始或结束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说,应以它们的实际经营期限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来评估相关指标。通过上述公式,企业可以计算出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并据此判断其是否符合规定的从业人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