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自行制造生产设备时,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记录的进项税额是允许进行认证抵扣的。
当一般纳税人自制生产设备并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相关的账务处理步骤如下:
首先,借记“工程物资”科目;
其次,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最后,贷记“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